江苏财会网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江苏会计网

2014/3/20  来源:江苏财会网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江苏会计网

 近日,省财政厅修订发布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省注协相应修订发布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工作由一年一评改为原则上定为两年一评,对部分评价指标进行调整,新增两种直接列入B类事务所的情形,即未按照要求进行鉴证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的和在税务部门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获得D级的事务所将被列入B类。此外,A类事务所发生被列为B类的相关事项,将被调整为B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江苏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