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网:常州财政:五个突出支持旅游业发展
9月底,常州市财政局联合旅游局制定了《常州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常州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政府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
一是支持范围突出“全面”。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常州重大旅游项目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是扶持方式突出“多样”。针对不同项目,采用相适应的资金扶持方式,防止“一刀切”,包括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
三是申报方式突出“透明”。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和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经财政、旅游部门会商、评审后,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下达资金文件。
四是资金管理突出“绩效”。建立引导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对引导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每年年终,财政、旅游两家部门对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引导资金的依据。
五是监管方式突出“严格”。强化引导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使用、考核等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终止项目、追回资金,该项目单位三年内不得再行申报专项资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