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4】华泰公司2009年4月10日赊销一批商品给兴隆公司,价值100 000元,货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针对这笔业务,按照收付实现制,华泰公司4月份因为没有实际收到货款,所以在4月份不能确认收入;只有等到以后实际收到货款时才能确认为收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12/3/27 来源:江苏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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