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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会计从业无纸化考试知识点讲解: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2012/3/24  来源:江苏财会网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关系(联系)(简答题)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两者联系密切。
  1.作用上相互补充、协调
  2.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3.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4.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不仅要以会计法律、法规作保证,还要依赖会计人员的道德信念、道德品质来实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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