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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财经网会计档案的分类与整理

2013/10/26  来源:江苏财会网

2013年江苏财经网会计档案的分类与整理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会计档案分类方案,分类方案应涵盖单位所有会计核算类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各单位可参照附件3、附件4的样式制定会计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其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核算中心形成的会计档案,会计核算中心必须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的会计档案,委托方与受托方在订立的书面委托合同中可明确其会计档案应由受托代理记账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村账镇(乡)代理形式下的村级会计档案,由镇(乡)代理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各村的会计档案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市级大型活动形成的相关会计档案,应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由参与大型活动的各职能部门将专项经费财务决算及相关财务会计文件材料移交大型活动会计机构,大型活动会计机构将以上文件材料整理后及时移交南通市档案局。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案卷是将同一会计年度、同一会计核算类型、同一种会计文件材料下相同名称(即分类号相同)的会计文件材料组在一起,案卷厚度一般不超过2厘米。
不同会计年度的会计文件不得组在一起;不同月份的会计凭证原则上不得组在一起;不同类别的会计文件不得组在一起;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文件不得组在一起。
会计档案各类案卷的整理与编目方法详见附件5。
第十八条 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在做好实时备份的同时,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以会计年度为单位将会计电子文件及其相关信息和运行环境一并刻录在一次性写入光盘上。
光盘应放入标准装具中,并在装具上粘贴标签,标签应注明全宗号、分类号、年度、保管期限、载体序号、光盘套别、光盘类别、光盘内容、制作人、检查人等项目。
会计电子文件应纳入单位电子档案的管理范畴,各单位电子档案的分类方案中应包括其内容。
保存会计电子文件的光盘,其保管的环境应注意防水、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挤压,同时要注意定期检查翻录(原则上四年翻录一次)。具体要求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案卷的封皮、卷盒、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标签、包角等用品均采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监制的式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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