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昆山、泰兴和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我国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加快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推进管理会计应用,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充分发挥高层次会计人才、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合力,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广泛征集管理会计案例,并从中择优报送给省财政厅会计处,其中各地财政局报送的单一工具方法案例至少2个,综合类案例至少1个。
二、报送截止日为8月31日。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详见财政部文件),案例应为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三、联系人:史晓明,电话:025-83633208,邮箱:jsczkj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