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网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关于连云港市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4/8/28  来源:江苏财会网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关于连云港市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资金补助示范项目的公示

根据《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连财规[2013]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各区住建、财政部门组织推荐,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了第四批6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补助示范项目。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单位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存在的问题、详细原因、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等,于2014年9月2日前书面材料送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联系人:董  斌,联系电话:0518-81085702)。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江苏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