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网:关于公布2013年度镇江市代理记账机构已备案登记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05]16号)精神及镇江市有关通知要求,对我市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进行了年度报备工作,各辖(市)区财政局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报送的《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全市共有26家代理记账机构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可接受代理记账业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应依法办理业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各级审批机关应依法加强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运营的监督管理。
附件: 2013年度镇江市已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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