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网

江苏财经网: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2014/2/19  来源:江苏财会网

江苏财经网: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江苏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