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下达接受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经费3000万元-江苏会计
近日,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达2013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经费3000万元。为支持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省财政从2006年起安排专项资金,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支持各地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此次补助的对象为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学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充公用经费、学校校舍建设或添置教学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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