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网会计无纸化考试考前测试:使用托收承付结算的,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2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
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 )
【答案】 ×
【考点】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规定
【解析】 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
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