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2013〕22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会计法》和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进一步规范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由江苏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江苏省财政厅 |
2013年7月1日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