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如林代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讲话。他回顾了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并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提出了具体要求。孙如林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依法行政示范点这一重要抓手用好用活、用出成效;要注重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培育管理,推动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创新发展;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共同把富有特色的示范项目做强做精做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含金量”。
据悉,此次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正式确认的2012-2013年度的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全省共234家。其中,县级政府48家,市级执法部门82家,县级执法部门94家,乡镇(街道)10家。除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外,被重新确认的依法行政示范点中,行政执法部门176家,占到75%,涵盖公安、教育、国土、交通、环保、城管等33类执法部门(其中含国税、海关、海事和烟草4个国家垂管部门),覆盖面达90%。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马太建,各省辖市法制办主任,部分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负责人近8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海门市市长杨曹明介绍了海门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马太建宣读了2012—2013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名单,并给依法行政示范点代表授牌。(记者施琛耀通讯员衡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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