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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考试知识点: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2012/11/5  来源:江苏财会网 (www.accjs.com)

江苏会计考试知识点: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一)基本内容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它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是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而成的。其特点是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分类账。其记账凭证、账簿的设置与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基本相同。
科目汇总表汇总方式可分为两种:
1.全部汇总
2.分类汇总
科目汇总表的作用与汇总记账凭证相似,但它们的结构不同,填制的方法也不相同。汇总记账凭证是以每一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分别按相对应的借方(或贷方)账户汇总一定时期内的借贷方发生额;科目汇总表则定期汇总每一账户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并不按对应账户汇总。因此,汇总记账凭证能够反映各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而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编制步骤是: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6.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7.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8.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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