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网:申请设立淮安国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通知
我厅于2013年12月4日受理了由陈德茂、李建国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淮安国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3区90号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陈德茂。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陈德茂,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800010002,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0年1月—2013年8月 淮安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李建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800010004,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0年1月—2013年8月 淮安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
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