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高级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技能及运筹水平,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南通市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通财会〔201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2月份组织企业(含金融)类高级会计人员赴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参加201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区(含通州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在职人员,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长,市区财政干部服务的“百企”财务负责人。培训总人数为120人。
二、培训时间
12月6-8日(12月6日上午9:00在国际大厦前门集中乘车)。
三、培训内容
变革环境中的企业投融资策略,E时代下企业集团财务管控策略,公司理财与决策分析,当前国际形势与对外关系等。本次培训由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讲,按规定修完课程,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培训证书。
四、其他事项
培训学员食宿费自理。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参培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报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